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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通讯员 陈淙
随着郊区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京郊农村地区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案件不断增长。何种涉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案件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纠纷如何解决,成为亟待关注的法律问题。11月23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召开涉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民事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结合该院审结的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发布四起典型案例并提出建议。
数据显示,自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房山法院共审结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案件221件。经调研,涉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起诉案由多样,宅基地权属是否明确是审理关键;二是多因历史遗留问题无宅基地权属证明;三是多发于邻里之间,由翻建、扩建衍生而来;四是案件调解难度较大,审理周期长。
发布会上,房山法院副院长佟淑通报了涉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对此提出“选对救济途径,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翻建扩建行为”“推动诉源治理,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矛盾”“相关部门推动宅基地确权工作,明确宅基地权属”四点建议。
佟淑表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涉及重大民生权益,在规范宅基地及房屋建设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加快开展地籍调查,扎实推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从源头减少宅基地权属争议的产生。村民应在宅基地四至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利,在翻建、扩建时与左邻右舍提前沟通协商并征得村镇相关部门许可之后再动工,避免引发纠纷。
与此同时,窦店人民法庭负责人李亚丽法官还通报了四起典型案例,并提出法官建议。她强调,无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界限不明或者界限重合,这些情形即属于宅基地权属不清。针对权属问题引发的争议,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必须先由人民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地界作出确权处理决定,未经政府处理前,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造成驳回起诉,将不利于自我权益的维护。
同时李亚丽还指出,当事人不适当使用宅基地,影响相邻关系且给对方造成现实、必要、紧迫的妨害,法院应判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比如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行为,并且该行为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排除妨害、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