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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竞争日趋激烈,也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没能读完研究生。1月11日,记者浏览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现, 该校拟对10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目前正处于公告期。
武大研究生院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10名在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截图。
公告称,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月15日。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记者下载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发现,10名学生涉及6个培养单位,其中入学最早的是3名2015级研究生,最晚的是2名2019级学生。
记者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发现,该校规定: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日期到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在两周内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在该条例第七章中,“应予退学”的情形之中包括“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条例同时也明确,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时限和程序按《武汉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各地高校清退“超期”或未注册研究生已屡见不鲜,武汉大学2020年公告拟清退25名研究生,2021年公告拟清退9名研究生,其中多数为“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今年这份公告则不涉及超期不能毕业学生。
相关专家表示,定期清理研究生学籍,是对大学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的尊重,也是维护学历、学位的严肃性和含金量的必要举措。这样的退出机制也能给在校研究生“提个醒”,对促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