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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近日,丰台警方接到线索,抓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嫌疑人8名,查获烟花爆竹200箱,共计900余公斤。
根据丰台区《关于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2023年丰台区行政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近日,丰台警方根据线索,于2023年1月8日、9日分别在西罗园、张郭庄抓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嫌疑人祝某、于某共8人,均已行政拘留,查获烟花爆竹200箱,共计900余公斤。
据祝某等人供述,在网上看到买卖烟花爆竹的相关信息,通过私聊联系,在确定好购买数量和种类后,卖家根据实际情况送货上门或约买家到指定地点取货,完成交易。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如发现身边有相关违法行为,请积极向警方举报,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秩序环境。警方将会同相关执法单位,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