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1月13日,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罪犯会见安排。北京市监狱、北京市第二监狱、北京市延庆监狱、北京市良乡监狱、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监狱、新康监狱、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清园监狱、柳林监狱、潮白监狱、前进监狱、垦华监狱都按照监区划定了具体的会见日期。此外,天河监狱的会见时间以监狱安排为准。
在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的《监狱罪犯会见办事指南》中,载明了监狱罪犯会见的条件及程序。罪犯的配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监护人。与罪犯具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其他亲属(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儿媳、女婿、堂(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叔、伯、姑、姨、舅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经罪犯本人书面申请,监狱审核批准,可按照正常范围会见。
罪犯每月可会见亲属或监护人一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不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亲属),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未成年罪犯会见时间可延长至一小时。
罪犯被隔离审查、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禁闭、严管教育期间以及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者有碍罪犯改造的情形的,暂停会见。
罪犯的亲属、监护人持身份证件、与罪犯的关系证明可到各监狱候见室办理会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