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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越到年关,海淀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志勇越忙,“总想着尽快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过个好年。”在王志勇看来,司法救助是最好的温暖人心的“年货”。近日,他走进了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当事人王某家中。
王某曾在北京做快递员,2016年,他乘坐朋友崔某醉酒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车祸致使王某脑部受伤,智力残疾,行动不便,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因王某明知崔某是醉驾,仍乘坐其驾驶的汽车,法院判决两人均有责任,崔某除了被判赔偿王某三十多万元外,自己也因醉驾获刑。可崔某经济上并不宽裕,王某也没有收到这笔赔偿款。
到了王某家中,王志勇发现,王某的父母都已因病去世,王某现在的生活只能依靠姐姐照顾。姐姐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会计,每月只有几千元的收入,除去在北京的房租,每月还要给弟弟生活费。
姐弟两人住的是父母留下的农村的房子,房子有部分墙体已经开裂。因村中已经进行了煤改气,冬天烧气取暖开支较大,于是姐弟两人白天不烧暖气,只在晚上烧。
王志勇了解到,王某没有低保——因为姐姐没结婚,没能分户出去,仍然和弟弟是一户,而且姐姐具有劳动能力,因此王某就不符合办理低保的标准。而姐姐因为要照顾没有劳动能力的王某,所以在相亲时十分不顺利,至今未婚。
王志勇等人又来到村委会,村支书证实了王某家庭困难的情况。于是,王志勇等人在村委会为王某办理了困难证明,为后续进行司法救助打好了基础。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后,王志勇总是会到当事人家里走访,他说:“通过调查走访,可以看到当事人的家庭状况,也能从村委会等多个角度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根据相应的情况作出是否救助、救助多少以及如何救助的判断。”王志勇还说,很多司法救助申请人身体都不太好,法官到他们家去,他们就不用来北京,可以为他们省去舟车劳顿之苦,要在这个过程中,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的温度,能够感受到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