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甄女士的丈夫出轨,她竟听信了美容院里美容师“纹眉能改变‘面相’,挽回婚姻”的说辞,支付了16999.99元,最后唯一换回来的是面部过敏。通州法院1月30日发布消息说,法院一审宣判,判令美容院退还服务费。
甄女士是通州一家美容院的会员,经常去消费,并在该美容院充值了不少服务费。2021年11月份,甄女士因丈夫出轨而十分烦恼,美容师在了解到情况后,乘机又向她推荐了价值16999.99元的纹眉服务。美容师称,可以找“大师”给她面相,再根据看得的结果,定制纹眉服务,能够改婚姻状况,纹眉之后老公就再也不会出轨了。
一开始,甄女士觉得“纹眉改变婚姻”太不靠谱,但最后也没能架住工作人员轮番推销。她先是按照“大师”的要求报了生辰八字,“大师”又为她看了面相,最后美容院为她制定了纹眉方案,并且做了纹眉,甄女士全额支付了相关费用。
但是,她自己都觉得“不靠谱”了,又怎么可能真的生效?纹眉后,她的婚姻状况并无改变,而且据她自己说,还导致了面部过敏。甄女士向通州法院起诉,认为美容院的服务未达到标准,还存在哄骗行为,因此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服务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她包括纹眉在内的服务费共计4万余元。
庭审时,美容院表示,对于她尚未使用的服务和产品,店内每个房间的墙上都张贴了提示牌,告知顾客“产品为专人专用”,产品无法二次销售,美容院愿意继续为甄女士提供服务,但不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费。至于纹眉服务,价格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甄女士也是在充分知晓后签字确认的,店方并未侵犯她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包含有上述内容的,该内容无效。甄女士与美容院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店方存在利用格式合同、店堂告示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情形,相应内容应属无效。法院确认,被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宣称纹眉能改变婚姻。鉴于双方之间产生纠纷已失去信任基础,继续履行合同在客观上已无可能和必要,故法院对甄女士要求解除双方服务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法院一审判决,美容院退还甄女士包括纹眉服务费在内的服务费总计2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表示异议。
法官表示,消费者在支付大额服务费前,不要轻信美容机构夸大其词的宣传、承诺。最好充分利用网络,了解为自己想要选择的美容机构的执业范围、资质情况、执业人员情况等信息,然后再作出决定,避免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应当注意保存服务合同、交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