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犯故意杀人罪的刘伟(化名)因服刑期间患癌病危,保外就医已经7年,北京石景山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发现情况,严格复核其监外执行条件。2月22日记者从该院获悉,办案组发现其已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该院遂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现已及时监督收监。
案发于2009年4月,刘伟发现妻子出轨,杀害妻子情夫并抛尸。2011年4月,刘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6月,因刘伟在狱中有积极表现,减为有期徒刑19年3个月。2015年7月,刘伟因罹患癌症且病情严重、短期内存在生命危险,申请保外就医,被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石景山区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
2022年,石景山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行动”中,通过对比罪名和余刑时长等信息,发现刘伟保外就医已7年,余刑过长,且该罪犯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检察官认为,应当对其病情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开展严格审查,落实法律对其的规戒与严惩。
随后,检察官办案组核查了刘伟每3个月提交至司法局的医院复查诊断证明书,均显示“建议定期复查”。为对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办案团队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联系医保局,以大数据思维调取出刘伟出狱后的所有医保报销记录,通过医保大数据库进行数据筛查对比,发现近两年中,刘伟虽多次到医院就诊,但其仅有两笔大额医疗支出,且并非治疗癌症而是其他不在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内的疾病,与其“癌症病情严重短期内存在生命危险”的情况不符。
于是,检察官委托北京市检察院法医对司法局提供的病情诊断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与此同时,检察官前往刘伟家中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其当前康复状况。
最终,因刘伟已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不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2022年11月,石景山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司法局向监狱提请收监。同年12月,刘伟被执行收监,剩余刑期9年10个月。刘伟的收监,不仅展现出检察机关主动筛查发现案件线索、借助大数据分析取得案件突破的能动履职,对其监外执行条件的严格审查,更是彰显了检察机关严格监督法律执行、切实保障法律规戒、全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