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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月31日再发安全提示,目前北京仍处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祭扫服务集中日,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林区吸烟、烧荒、烧纸、野外烧烤等。
“4月15日前,北京仍然处于森林高火险期,气候干燥,林区内土壤表层湿度低,极易引发火情。”市森防指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清明传统节日临近,市民祭奠活动、外出游玩增多,进山入林人数持续走高、天气变暖,森林火灾风险进一步上升。
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3月25日上午,房山区南窖乡王某在南窖村板桥沟进行清明祭扫时,上坟烧纸引发火情,后被及时发现并迅速扑灭。相关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对王某罚款2000元,对南窖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南窖村党支部书记,以及南窖村村委会予以严肃处理。同日,外地来京旅游的赵某在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圣亚克农庄进行烧烤,在倾倒炉灰时引发火情,所幸被及时发现,消防部门组织力量及时扑灭。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赵某罚款2000元,并对峪口村委会、村班子成员、网格责任区防火管护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市森防指特别提示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林区吸烟、烧荒、烧纸、野外烧烤等,林区居民要加强生活用火管控。市民清明祭祀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方式,以献一束花、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纪念先人。野外露营应遵守相关防火规定,避免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市民一旦发现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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