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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明确了中期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评估内容、评估重点和进度安排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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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意义重大,是规划编制实施接续奋斗的关键一环。
据悉,评估对象为北京市“1+16+56”规划体系,即《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6个区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56个市级专项规划。评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此次中期评估将全面检查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特别是对7个方面25个主要指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还将重点评估“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市、推动绿色北京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高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塑造更加安全的城市等重点领域任务及政策推进实施情况。
针对重大改革举措的推进情况,将重点评估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高标准推进“两区”“三平台”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统筹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改革及政策落实情况,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方面,将重点评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积极谋划推进新的重大工程项目,以项目落地检验和促进规划落地,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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