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期,北京遭遇极端强降雨,部分地区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强降雨过后,是车辆涉水受损问题处理高峰期。为切实保障洪涝灾害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提示:
机动车维修业务经营者要做到:
(相关资料图)
1.明码标价,提供费用明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分别标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详细说明拖车、清洗、拆解、维修等费用。
2.将受损车辆运送至消费者指定地点,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主体和维修方式,经营者应协助消费者办理保险理赔事项,保障消费者选择权。
3.依法经营,严格遵守维修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车。
普通居民消费者要注意:
一、购买了车损险的消费者要注意
1.车辆涉水行驶途中发动机熄火,不可二次启动,避免造成损失扩大,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车辆被洪水冲走,只要车主投保了车损险,同样可以得到赔偿。
3.根据自身情况考虑要求保险公司修复定损或推定全损。通常,对于驾驶室进水、水淹高度在座椅坐垫以下的情况,可采取快速拆解、清洗、晾晒等方式维修。对于水淹高度达到仪表台及以上的情况,可由保险公司与车主协商采用推定全损的方式处理,不再对车辆进行维修。
二、未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要注意:
1.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动车维修商家进行车辆维修。
2.提前询问拖车、维修等服务费用。如:拖车费用如何计算?如果拖运至维修单位后发现车辆损毁程度已不适合维修,是否还会收取除拖车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3.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方可交车,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未经检验合格,可以拒绝交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来源 有市说事儿
编辑 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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