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噪音困扰,该如何维权?法官支招儿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07 14:34:56

每年的4月16日是“世界噪音日”,噪音又被称为“隐形的杀手”。近年来,楼上楼下、邻里之间,因噪音问题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常见,由此升级为口角甚至肢体冲突,闹上法庭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遭遇噪音困扰,该怎么办?海淀法院结合实际案例,提醒大家理性应对,用法律守护“安宁”权。

案例一:空调噪声惹纠纷多年战友反目

“嗡嗡嗡”……

“又来了,还让不让人睡觉!”愤怒的赵女士一骨碌从床上下来——楼上的空调室外机已经成为了赵女士的夜晚“梦魇”,每每快入睡的时候,它就开始嗡嗡作响——穿好衣服上楼,赵女士重重拍打着房门,“老钱,你们家晚上能不能把空调关上,吵得我睡不着觉……”

几次协商不成,赵女士把楼上的钱先生告到了法院。

赵女士说,自己起诉实在是出于无奈。“我和老钱是多年战友,如今还是上下楼的邻居,本应更珍惜战友情……”赵女士说,可自打不久前钱先生家安装了空调,两家人就开始三天两头吵架。

赵女士告诉法官,钱先生家空调室外机正好位于自家房顶上方,而按照小区空调室外机安装设计要求,室外机都应安装在外墙空调室外机护栏挡板内,但钱先生家空调室外机放置区域并非设计预留位置,因此,空调一启动,噪音严重影响自己生活,特别是对方在夜晚使用空调时,自家根本无法正常休息。

“我这身体健康状况明显变差,血压也跟着升高。”赵女士说,曾多次找物业公司与钱先生沟通,但钱先生坚决不拆除。因此,赵女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钱先生将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拆除。

对于赵女士的说法,钱先生不认可,他认为自家空调位置远高于赵女士家屋顶位置,不可能对赵女士生活产生影响。而且,自己安装的空调已经经验收合格,赵女士无权强行指定安装空调的位置。

法院查明,钱先生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赵女士房屋房顶近窗上沿处,因此,空调工作产生的噪音会妨害赵女士一家的正常生活。据此,法院认定,赵女士要求钱先生拆除空调室外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使用家电应控制音量

空调噪音,电视、音响声音过大……电器声音过大,是邻里之间噪音纠纷的常见原因。很多人认为,自己在家使用电器别人管不着。

对此,海淀法院法官胡美青介绍,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如果认为邻居家声音过大,胡美青建议,可报警处理,依据法律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同时,胡美青呼吁,邻居之间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噪音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如果法院认定被告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会判决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案例二:你在楼上砸核桃,我砸坏你家防盗门

孙先生到了家门口正要开门,傻了眼——防盗门上被砸出大大小小十几个窟窿。

“肯定是楼下姓周的干的,他越来越过分了。”孙先生找到物业公司调取监控,视频显示,果然是楼下的周先生拿着锤子,在防盗门上砸出了十几个洞。

证据在手,孙先生告到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孙先生诉称,这已经不是周先生第一次损坏自家房门了,此前,他就砸坏过防盗门、木门、纱窗等,这次要求周先生一齐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10000元。

庭审时,周先生说出自己砸门的原因。

“我也是被逼的!”周先生说,孙先生住在楼上就没有消停过,老拿锤子砸地面,自己找他理论,对方有时说地面不平铲铲地,有时又说正砸核桃吃,而且楼上人砸地不分昼夜,弄得自己无法休息。

周先生承认是自己砸坏了孙先生家的防盗门、木门和纱窗等,但提出这是因为孙先生制造噪音在前,而且“屡教不改”,对方也有过错。不过,对于噪音污染,周先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由于缺乏证据,法院没有采信周先生的说辞。根据损失情况,法院酌情判定周先生赔偿3500元。孙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噪音污染需要留证

“噪音令人烦躁,因此,很多人在处理噪音纠纷时都不能冷静。”胡美青介绍,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为不能妥善处理噪音问题,反而升级了矛盾,如破坏财物、伤害他人等,严重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胡美青提醒大家,如果出现噪音污染,首先要做的就是“留证”!

胡美青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因此,遭遇噪音困扰,可以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通过权威机构留存噪音监测的相关证据。然后双方可进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官还提醒,邻里之间遇事要相互理解、包容,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多从对方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不要因琐事产生误解或仇恨,引发新的纠纷。

案例三:装修噪音致心梗,法院判决按诱因比例赔偿

说噪音是“隐形的杀手”,很多人觉得是夸大,但对于一些有身体疾病的人来说,相对安静,是一种必需品。宋先生就因为忽视了楼下住户的需求,险些铸成大错!

宋先生对自家房屋进行装修,楼下田先生找到他说自己有心脏病,希望对方装修尽量小点声。不久后,宋先生接到一纸诉状,田先生把他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原来,几天前,田先生因“突发胸痛”被救护车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病情为“冠心病、急性前壁心肌梗死、动脉粥样硬化伴高脂血症”。田先生认为,宋先生家进行了长达4个多月的装修,自己是因装修噪音污染才诱发了心脏病。因此,起诉要求宋先生赔偿急救费370元、门诊费1292元、救护车费260元、住院医疗费51295.25元、业务损失10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00000元。

庭审中,宋先生否认自家装修有扰民情况,还称田先生发病时装修已经结束,不认可田先生的病情与装修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同意田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于心脏病与装修噪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问题,田先生在庭审中申请司法鉴定。鉴定中心认为,田先生病发当日及数日前,周围存在环境噪音,无法完全排除环境噪音导致其情绪改变,诱发急性心肌梗死。最终鉴定意见为:田先生突发急性前壁心肌梗死与当日宋先生家的装修环境噪音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诱因的赔偿范围应为14%至44%,平均值为25%。对于宋先生提出田先生病发当日装修已经结束的异议,鉴定机构认为,病变基础与田先生自身情况有关,疾病发病有一个累积过程,需要数日,当日是否有装修行为不影响司法鉴定的结果。

根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法院认定田先生病发与宋先生家装修环境噪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宋先生对田先生因此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应按诱因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宋先生赔偿田先生急救费、救护车费、医疗费等共计13304.31元。

法官说法:噪音伤害可申请专业鉴定

供暖季结束后,装修将迎来一波高潮。对于装修噪音,胡美青介绍,法律也有明确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另外,嗓音虽然无形,但其造成的损害并非无法认定。胡美青提醒,因噪音影响,遭受身体损害主张赔偿的,要留存好就医记录、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对于身体损害与噪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的大小、诱因赔偿范围等常人无法判断的专业性问题,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结论,作为维权依据。

关键词: 因果关系 噪音污染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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