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近日,《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进食、穿脱衣物、社会交往能力等各方面的指标都被纳入其中,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这一国家标准进行解读。记者注意到,与2013版行业标准相比,新国标中增加了“完全失能”这一等级。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全社会的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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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社会参与、进食、穿脱衣物、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记忆、理解能力、视力、听力、社会交往能力等各个方面的指标。条目加和计分,得分越高,说明能力水平越好。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较2013版行业标准增加了“完全失能”。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提供基本依据。
马上就访:
问:什么是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在养老服务中发挥什么作用?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老年人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通俗来说,老年人能力评估有点类似体检,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是人的健康或疾病状况,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状况,这些能力包括老年人穿衣吃饭洗澡等自理能力、行走上下楼等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能力等。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可以判断一个老年人生活能否自理、需不需要人照顾以及在哪些方面进行照顾等情况。
对老年人和家庭来说,老年人根据需要参与评估,有助于了解自身的能力状况,更加合理地安排晚年生活,更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或者申请相关保障政策。老年人和家庭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能力状况,及时采取一些预防衰老的措施,改善身体机能,给予老年人更有针对性的照顾。
对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可以根据评估结果更加准确了解每个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征得老年人同意的前提下,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服务方案,提高养老服务的适配性和效率,也能有效防范服务风险。按照养老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首先就要进行能力评估。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通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能够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根据不同能力等级老年人的数量、比例、需求及趋势变化,可以提前做好养老服务发展的规划布局,将有限的社会资源作用发挥到最大效应。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年人照护是刚需,是养老服务的重点,许多政策都主要针对失能老年人,在这个时候,老年人能力评估就如同政策“守门人”,确保享受政策的都是符合失能条件的人。失能老年人的能力部分或完全受损,有的甚至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就需要格外用心。民政及有关部门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有特殊要求,通过能力评估,了解相关服务情况,可以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工作情况、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情况进行针对性监督指导。
问:此次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与之前发布的民政行业标准相比较有哪些变化?
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甄炳亮:2013年行业标准中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四个等级。在国家标准中,充分考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需要在等级上区分绝对功能完好和伴随潜在风险的功能完好的老年人,因为对于后者功能维护和预防失能的意义更为重要,而对于重度受损者,区别重度受损严重程度,便于长期照护服务对接时,对于重度失能保障对象失能等级的再划分。
因此,本次国家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较2013版行业标准增加了“完全失能”。